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州编办系统重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和纪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共性目标、个性指标的形式,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各市(县)委编办主任签订责任书。继续完善编办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和干部亲属助廉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25份,建立了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强化警钟长鸣。把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思想教育、警示教育,每次室务会和每周五学习必学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逢会必谈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意义,先后就中央和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两个条例》,观看《人民满意公务员》、《群众利益无小事》、《护航脱贫攻坚——青海扶贫违法典型案例启示录》等电教片。同时,进一步扛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规矩的政治责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讲授廉洁从政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与各市县编办主任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5人次,班子成员赴各市县编办检查工作必查党风廉政建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必访必谈,每逢重大节庆、节假日,提前打招呼提要求,把廉政建设贯穿到管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和每一个层面,做到纪律常提、警钟长鸣,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形成了“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严格制度规范。充分认识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着眼于以制度管人管事,在省委编办印发的人事、财务、会议、调研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充分结合玉树实际,完善规范一般公务支出、调研工作、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工作应急等制度7项,确保工作开展到哪里,规章制度就延展到哪里。进一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编制《州编办业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隐患排查事项目录》,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加强源头性、制度性预防,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已有制度,对涉及机构设立、机构编制调整、大额经费开支议题、人事议题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促进了全办各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建立形成了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制度优势,主动与州纪委监委协调,纳入了全州派驻纪检监察范围,并在工作中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室务会,使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始终处于有效的纪检监督之下,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同时,接受省委编办2020年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提出的3项问题,全面整改完成;接受全州第七轮巡察,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工作氛围。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托省政府“710”政务督办系统,落实全省编办“11710”制度,录入系统的192件待办事项,完成156件,完成率81.2%,充分彰显了州委编办履职担当、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