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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机构沿革概要 (三)
时间:2023-11-29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

1937年8月2日至25日,中央政治局在陕北洛川召开扩大会议,制定了党的全面抗日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会议决定扩大中央军事委员会,由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等11人组成新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周恩来为副主席。

  10月,中央决定,组织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

  10月16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总政治部。

  12月9日至14日,为了听取共产国际的指示和总结党的工作,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会议。会议对中央及中央局机构设置作了具体决定:改组中央书记处,书记为张闻天、毛泽东、王明、陈云、康生;组成中央长江局,领导南方各省党的工作;组成中央东南分局,着重领导新四军工作。在延安成立陕甘宁边区党委。由陈云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富春任副部长;张闻天任中央宣传部部长。

  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一个召集党的七大的准备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

  1938年5月,中央马列学院成立,由张闻天兼任院长。

  5月5日,中央作出《关于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规定县委以上地方党部直至中央,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

  9月29日至11月6日,党的六届六中扩大会议在延安举行。全会通过《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等,并对中央派出机构作了相应变动,决定撤销长江局,设立中原局和南方局,东南分局改为东南局。

  1939年1月13日,中央批准在重庆正式成立中央南方局。

  2月至3月,中央相继发出《关于成立干部教育部的通知》、《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还发出《关于统战部工作的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委、各特委迅速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4月19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织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

  1940年9月18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敌后工作委员会。

  1941年5月13日,中央决定,原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与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成立中央西北局。5月15日,中央发出《关于出版〈解放日报〉等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延安《新中华报》、《今日新闻》合并,出版《解放日报》。新华通讯社事业,亦加以改进,统归一个委员会管理。

  5月20日,中央决定中央东南局与中央中原局合并,正式成立中央华中局。

  6月4日,中央决定,在中央、中央局、中央分局、区党委设立青年运动委员会。9月10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青委由凯丰为书记,冯文彬为副书记。

  8月1日,中央作出《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并设置了中央调查研究局,毛泽东任主任,任弼时任副主任。

  9月10日至10月22日,中央政治局举行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党发动思想革命,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

  9月26日,中央决定成立学习研究组,毛泽东任组长,王稼祥任副组长。

  9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弼时兼任中央秘书长,李富春为副秘书长,王首道为中央秘书处处长。组织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执行书记处的日常工作。

  12月17日,为解决延安各干部学校没有明确规定自己具体目的问题,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研究院直属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直属中央党校管理委员会,军事学院直属军委参谋部,延大、鲁艺、自然科学院直属中央文委。

  12月22日,中央书记处会议通过《关于中央情报部的性质、任务、组织、计划》,决定由康生任部长,叶剑英、李克农任副部长。

  1942年2月28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今后中央党校直属中央书记处,其政治指导员由毛泽东同志负责,组织指导由任弼时同志负责。

  4月4日,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中央机要局,康生兼局长,李质忠为副局长。

  4月15日,中央书记处决定,由中央出版局会同中央宣传部及有关部门,统一指导、计划、组织全延安各系统的出版发行工作。

  5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央总学习委员会,领导整风运动。总学委由毛泽东任主任。

  1943年3月16日至20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1)推选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问题时,“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2)设立中央宣传委员会和中央组织委员会,作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助手机构。中央宣传委员会统管中央宣传部、解放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党校、文委、出版局等机构,由毛泽东兼任书记,王稼祥任副书记,胡乔木任秘书。中央组织委员会统管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务委员会、统战部、民运委员会、中央研究局、海外工作委员会等机构,由刘少奇任书记,杨尚昆兼秘书。(3)撤销调查研究局,组成一短小精悍的中央研究局;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合并为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取消中央财政经济部,在书记处之下设经建材料组;撤销中央机要局,成立中央机要科。

  4月,中央决定开展审查干部的运动,并专门成立了党与非党干部审查委员会。

  1944年5月21日,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杨家岭召开。会议的讨论并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同时讨论了党的七大的准备工作和城市工作问题。全会选出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组成主席团,毛泽东为主席团主席;并决定在全会期间由主席团处理党的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及政治局停止行使职权。6月5日,全会决定由刘少奇、彭真、陈云等14人组成城市工作委员会,彭真任主任委员。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举行。大会通过的新党章对党的中央领导机构作了一些新的规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央委员会依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等部与军事、党报等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关,分别办理中央各项工作,受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及中央主席之指导监督”。6月19日,七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领导机构:毛泽东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等13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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