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切实加强党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在辽宁省委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辽宁葫芦岛市委编办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
第一,强化组织,统一协调部署。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葫芦岛市召开书记专题会议,明确沿用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建立工作小组。成立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工作组,作为市委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下设三个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指导、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三是明确时间节点。召开县(市)区委编办主任会议,再次动员部署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明确改革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区制定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
第二,深入调研,拟订改革方案。一是全面梳理乡镇(街道)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编制核定情况,根据现有机构编制数据,计算编制缺口,提出解决方案。二是根据调研梳理的情况,对于县(市)区街道分类标准,及时向上级沟通协调,对县(市)区街道分类标准提出意见。三是统一改革方案的模板和报送程序,各县(市)区均严格按照省委下发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模板)制定改革方案,同时需经县(市)区委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改革方案初稿。
第三,严格把关,确保统一规范。一是按照辽宁省委编办的要求,该市市委编办逐字逐句审核县(市)区上报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确保省委改革精神落实到位。二是横向比较各县(市)区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编制核定情况,按照全市基本统一的原则,对上报方案提出建议,并多次反馈修改意见。三是统一规范体例格式,形成葫芦岛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初稿)汇编及方案说明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