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权责统一、简约高效的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宁波慈溪市委编办把握“三突出三加强”原则,确保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一、突出党建引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各镇(街道)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政治引领贯穿基层工作的始终。一方面,强化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在基层落实。一方面,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组织力,统筹宣传、统战、群团建设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决定、推动改革发展、团结动员群众、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突出机构优化,加强职能整合设置。按照“有利于资源统筹、有利于职能整合、有利于工作开展”总体要求,大力归并镇(街道)现有机构设置。在不突破机构总数和设置必设内设机构的前提下,各镇(街道)根据地方产业发展服务管理需求,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确保改革的“规定动作”做到位,地方的“自选动作”做出彩。重构镇(街道)职责体系,推动镇(街道)工作重心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职责上发展:通过保障便民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基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就近能办、少跑快办;通过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着力破解执法协调困难、多头管、重复管、管不全的顽疾;通过规范挂牌设置,建立并完善“一对多”“多对一”的工作机制,理顺与市级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
三、突出资源整合,加强基层服务力量。进一步盘活有限的编制资源,结合地区面积、人口数量、财政收入、工作实际等因素,统筹调剂到各镇(街道)。鼓励引导各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事业机构与市级派驻力量,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建立健全职能衔接、工作互动、人员融合的运行机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级职能部门加大机构改革后镇(街道)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改革后市级部门下放的审批、服务、执法事项接得住、托得起、管得好,实现群众事情有人办、群众诉求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