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完善党和国家监察体系的战略部署,黄南州委编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州委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立足实际,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强化工作力量,高效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系列论述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始终牢记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这一政治定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改革方向和目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深化改革,构建完善体制。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发挥有力、协作联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州县监察委员会、巡察机构设置,重新调整优化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完善工作职责,印发州县纪检监察机关新的“三定”规定。进一步优化州级派驻机构,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优化调整为6个,并设置了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形成了“6+1”综合派驻模式;各县统筹资源设置了巡察机构和2个综合派驻机构;乡镇与纪委合署设置监察办公室;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监察联络员,构建了四级纪检监察体系。
三是优化资源,强化工作力量。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和不断完善巡察及派驻机构工作要求,州县转隶专项编制34名,为巡察和纪检监察组分别调整编制12名和30名,为廉政教育中心和留置场所调剂编制7名,并配置县、科级领导力量和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切实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监察职责提供了工作力量保障。
四是形成合力,监督监察全覆盖。将州县巡察、派驻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建立统一调配使用巡察与派驻工作力量的机制,形成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联动的合力;全面推进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县级交叉巡察、提级巡察、联动巡察,充分发挥联合监督作用;强化乡村纪检监察职能,整合乡村级纪检监察力量,配齐配强乡镇专兼职纪检监察员、村级监察联络员,不断完善基层监督监察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