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河南省平顶山市编办紧紧围绕体制机制创新、纪律规矩执行、工作理念更新三个方面,突出改革总基调,牢牢把握主动权,坚持改革管理创新,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重在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按照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精神,平顶山市编办将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外,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努力破除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力构建服务型政府,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改出效能、改出活力上下功夫。
二是重在纪律规矩执行,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平顶山市编办继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是重在工作理念更新,管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妥善处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矛盾,在工作理念上实现从重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向优化资源配置和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并重转变,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努力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技术革新要编制,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充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